变宝网11月04日讯
导语: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准则的公告,需要按车(轴)型收取通行费,并且新的车型划分准则已正式发布,即将进入实行阶段!新准则还将推行日期从原本预计的20201月1日,提前到了201911月1日,这一细则,足见新准则推行的迫切性!
与2003版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不再按额定载重来划分
2003老版准则中,货车根据核定的额定载质进行车型分类,造成许多地方出现“大小标”的现象。
新准则中各类货车均根据总轴数、车长和允许总质进行车型分类,驾驶证准载位的“大小标”再无用武之地。
2、新准则将如何划分货车车型
新准则不再是单一的准载位,而是将轴数列为一指标,把总重和整车长度列为二指标,多种指标相叠加的车型划分方法。
,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允许总质4.5。眼尖的朋友可能会发现,这不是前几天争议很大的4.2米蓝牌轻卡吗?
按新准则的分类来看,这种二轴的、总长在6米以内的、总重在4.5以内的轻卡,将列入1类车。而总长度在6米及以上或允许总质4.5及以上的二轴车,可能将被列为2类车型。
此前,国办曾发文需要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法,从2020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同步推行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4、附超限超载检测准则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18(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越驾驶证标明的总质);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25;
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27;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31;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36;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43;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49,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不得超越46。
新准则推行后,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不可以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将达成不停车称重,所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不允许驶入高速公路。
最近,被供需压制的市场基本处于弱势行情状态,而在这样严峻的情形之下,又迎来了物流的新一轮调整,这对包装行业来说又是新一轮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