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厂房拆迁有经营性损失补偿吗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个体厂房拆迁而停产企业的,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赔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原因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拟定补助和奖励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原因确定。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二、拆迁补偿协议不可以签的情形有哪几种
1、空白协议不可以签。被拆迁人应该注意以下条款:
(1)拆迁补偿方法,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准则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法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准则和支付方法;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清楚的协议都绝不可以签。
虽然拆迁补偿协议使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清楚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质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切记肯定不要在约定不清楚的协议上签字,签字前必须要仔细审阅各项条款,同时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可以积极保存好录音录像等证据。
2、内容不合适不可以签。拆迁补偿协议不合适的状况在实质拆迁过程中屡见不鲜,拆迁方一般为了节省拆迁本钱获得更大的利益压低补偿款,以威逼利诱的方法与被拆迁人签订不合适的拆迁补偿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