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河北省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行两个月以来获得了积极效果。河北把重点汽车使用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积极教导其打造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现在,重点汽车使用单位国五及以上排放准则及新能源汽车采用占比达90%以上,全省力争今年年底达成国三及以下排放准则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清零”。
据介绍,河北修订健全“禁止采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地区”,打造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登记方案,对河北省工程机械和场内汽车拓展编码登记。现在,河北省共编码登记5.33万台,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13万台次,对“冒黑烟”等超标排放行为处罚80万元,对1.32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达成了达标排放。还强化油品储运监管,督促有关企业打造和健全环保达标管理体系,加大油气收购设施的自查、维护和正常采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上半年,检查加油站(点)、储油库、油罐车1.08万个次,确保油气收购设施正常运行。
此外,河北打造“生态环境部门测试取证、公安交管部门推行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修理”的柴油货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机制,扎实推进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工作。上半年,河北省路检路查累计检查汽车81.34万辆次,处罚超标汽车1.43万辆次,罚款286.9万元。同时,今年3月底前,京津冀三地机动车辆超标排放信息已达成共享,通过机动车辆超标数据平台可互相查看信息,对排放超标汽车进行协同监管。
下一步,河北将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管控。做好重型汽车远程在线监控工作。在全省打造健全机动车辆排放检验与维护方案,不断提高机动车辆排放污染综合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