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废机动车辆收购管理方法》推行一年之后,《报废机动车辆收购管理方法推行细节》(以下简称《推行细节》)将自2020年9月1日起实行。
伴随机动车辆保有量渐渐增加,治理机动车辆尾气污染、淘汰老旧机动车辆已成为各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紧内容。今年4月,商务部花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媒体发布会上介绍,2019年全国收购报废汽车是229.5万辆,同比增长15.3%。十八 大以来,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二手车2000多万辆,带动新车花费3.5万亿元。根据现在国内汽车保有量和国际汽车报废水平测算,将来国内汽车报废更新的规模相当巨大。
报废汽车收购是汽车流通的最后环节和末端“出口”,畅通汽车报废收购渠道,对置换新车花费空间,加大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借助,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要紧意义。
记者注意到,即将实行的《推行细节》中明确提出,国家对收购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方案。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辆收购拆解活动。国家鼓励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辆收购拆解活动,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应当向收购拆解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辆拆解教导手册等有关技术信息。
同时,《推行细节》对收购拆解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收购拆解企业在收购报废机动车辆时,应当核验机动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 件,逐车登记机动车辆型号、号牌号码、汽车辨别代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并收回有关证牌;报废机动车辆“五大总成”和尾气后处置装置,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不齐全的,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当书面说明状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机动车辆车架(或者车身)或者发动机缺失的应当认定为汽车缺失,收购拆解企业不得出具《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证明》;机动车辆存在抵押、质押情形的,收购拆解企业不得出具《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证明》等。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借助报废机动车辆“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辆,机动车辆修理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辆。
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辆收购管理方法》正式实行,不仅取消了收购企业数目控制的需要,同时取消了报废机动车辆“五大总成”强制回炉销毁的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拥有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应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这一规定让报废车的借助价值得到了提高,无论对拆解收购企业和用户都是利好。去年12月,有关部门修订推行《报废机动车辆收购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第三明确收购拆解企业的场地、设施、设施、职员需要以及操作规范。






